各部门:
上海市政府颁布的《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,涉及家属医疗费补贴等人员请登陆如下地址,办理相关手续。本所将从规定时间起执行上述文件。
http://www.shanghai.gov.cn/shanghai/node2314/node2319/node12344/userobject26ai12945.html
特此通知
人保处